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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安全玻璃标准

2010-08-16 09:34:47   来源:本站整理   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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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是根据日本JASO M501-94《汽车用安全玻璃》和GB 9656-88(汽车用安全玻璃》中“尺寸偏差”及“外观要求”两部分内容进行编制的,在技术内容上与JASO M504-94等效。

由于 G B 9 656-88为强制性标准,而“尺寸偏差”及“外观要求”两部分内容不属于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范围,因此将此两部分内容单列为一推荐性国家标准,即本标准。与GB 9656-88相比,本标准取消了对优等品的规定;对平型制品弯曲度的规定有所改变,其他技术指标无大变化。

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。

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找术委员会安全玻璃分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
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。

本标准 主要起草人:莫娇、戴克攻、杨建军、石新勇、张大顺、王睿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安全玻璃的尺寸、形状及外观

GB/T 17340一1998

Road vehicles--Safety glasses-Dimensions,shapes and appearances

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安全玻璃的尺寸、形状及外观,适用于汽车用安全玻璃,也适用于其他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

2 引用标准
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JC /T 63 2-1996 汽车安全玻璃术语

3 定义

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

3.1 曲线部:图1中的R部分(图1中R部分的终止点包含于曲线部)。

3.2 设计线:检验样架上画的基准形线。

3.3 基准边:玻璃上预先确定的一条边,通常为最长的边。

3.4 基准边偏差:玻璃基准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(见图1中A)。

3.5 纵向尺寸偏差:玻璃周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(见图1中B)。

3.6 横向尺寸偏差:玻璃周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(见图1中C)。

3.7 曲线部偏差:玻璃曲线部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(见图1中D)。

本标准其他名词术语与JC/T 632一致。

4 种类、符号及应用

安全玻璃的种类、符号及应用如表1所示。

表1种类、符号及应用

种类
 符号
 应用
 
A类夹层玻璃
 LA
 前挡风和前风窗以外
 
B类夹层玻璃
 LB
 前挡风和前风窗以外
 
区域钢化玻璃
 Z
 前风窗
 
钢化玻璃
 T
 前风窗玻璃
 


5 尺寸和形状

5.1尺寸偏差

平型制品和单曲面玻璃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;复合曲面玻璃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制品长宽比大于3:1时,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表 2 平型制品和单曲面玻璃的尺寸偏差

种类
 纵向及横向偏差
 曲线部偏差
 
边长L
 单块面积S,M2
 
L≤600
 600<L≤1200
 L>1200
 S≤0.3
 S>0.3
 
A类夹层玻璃
 0

-2.0
 0

-3.0
 0

-3.5
 0

-3.0
 0

-4.0
 
B类夹层玻璃
 
区域钢化玻璃
 0

-4.0
 
钢化玻璃
 


 

表3 复合曲面玻璃的尺寸偏差

种类
 基准边偏差
 纵向及横向偏差
 曲线部偏差
 
长边的长度L
 
L≤1200
 1200<L≤1800
 L>1800
 ≤1200
 1200<L≤1800
 L>1800
 
纵向
 横向
 纵向
 横向
 纵向
 横向
 
A类夹层玻璃
 ±1.0
 0

-2.0
 0

-2.0
 0

-2.5
 0

-2.5

 
 0

-3.0
 0

-4.0
 0

-2.5
 0

-4.0
 0

-4.5
 
B类夹层玻璃
 
区域钢化玻璃
 0

-2.5
 0

-3.0
 0

-3.0

 
 0

-3.5
 
钢化玻璃
 

1)当制品长边长度小于、等于1 200 mm,但面积大于0. 7 m2时,其尺寸偏差应符合长边长度在200-18 00m m范围内的要求。

2)总计6. 0 mm适用于曲线部,见图2。图2中实线为设计线,虚线为玻璃周边。
 


5.2弯曲度、吻合度

5.2.1平型制品的弯曲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制品长宽比大于3:1时,其弯曲度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表4 平型制品的弯曲度  %

种类
 弓形
 波形
 
A类夹层玻璃

B类夹层玻璃
 0.3
 0.3
 
区域钢化玻璃

钢化玻璃
 0.5
 0.3
 


5.2.2 侧窗单曲面玻璃的吻合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
表 5 侧窗单曲面玻璃的吻合度            mm

种类
 边别
 边长L
 
L≤600
 600<L≤1200
 L>1200
 
A类夹层玻璃

B类夹层玻璃

钢化玻璃
 直边≤
 2.0
 2.5
 3.5
 
弯曲边≤
 2.5
 3.0
 4.0
 


5.2.3 复合曲面玻璃的吻合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。

表6 复合曲面玻璃的吻合度

种类
 长边的长度L
 
L≤1200
 1200<L≤1800
 L>1800
 
A类夹层玻璃

B类夹层玻璃
 ≤
 2.5
 3.5
 4.0
 
区域钢化玻璃

钢化玻璃
 浅弯
 3.0
 3.5
 4.0
 
深弯
 3.5
 4.0
 4.0
 
注:当制品长边长度小于、等于1 200 mm,但面积大于0. 7 m2时,其吻合度应符合长边长度在1 200-1 800 mm范围内的要求
 


6 外观要求

6.1 外观质量

制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

表7 外观质量

缺陷
 前风窗玻璃
 前风窗以外玻璃
 
中央部
 周边部
 
长度不大于0.8mm的气泡
 不允许密集存在
 不影响视线的不限
 
长度大于0.8mm的气泡
 不允许存在
 任意150mm*500mm长方形内允许长度小于2mm的1个
 直径300mm的园内允许长度小于5mm的1个
 
轻划伤(500mm处观察不可见)
 不允许密集存在
 不影响视线的不限
 
宽度不大于0.5mm的重划伤
 不允许存在
 任意150mm*500mm长方形内总长度不超过10mm
 直径300圆内总长度不超过30mm
 
线道
 不允许存在
 30mm边部允许宽0.5mm以下的1条
 
波筋
 之允许纵向波筋,看出波筋最大角度(观察方向与玻璃间的夹角)为:
 
15°
 15°
 30°
 
结石
 不允许存在
 任意150mm*500mm长方形内允许长度小于2mm的1个
 直径300mm圆内允许小于2mm的一个,后窗玻璃不允许存在
 
裂纹
 不允许存在
 
节瘤
 不允许存在
 波及范围不大于3mm的2个
 
模具痕迹
 ——
 不超过周边15mm
 不超过周边20mm
 
挂钩印迹
 ——
 挂钩印迹中心与玻璃边缘的距离不得大于12mm
 
胶合层气泡
 不允许存在
 任意150mm*500mm长方形内允许长度小于2mm的1个
 直径300mm的圆内允许2mm以下的1个
 
胶合层杂质
 长度小于0.5mm的不允许密集存在,0.5-1mm的允许1个
 长度小于0.5mm的不允许密集存在,任意150mm*500mm长方形内允许0.5-1.5mm的2个
 直径300mm的圆内允许长度0.5-2mm的2个

 
 
绒毛
 总长度不大于15mm
 总长度不大于50mm
 不允许密集存在
 

1 任意直径300 mm圆内,规定范围内的气泡、划伤、线道、节瘤、结石、胶合层气泡、胶合层杂质、绒毛等缺陷同时存在不允许超过三项,且不允许密集存在。

2 对彩虹等其他外观缺陷的规定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1)中央部及周围部的划分如图3及图搜所示。

2)密集存在指缺陷间距小于50 mm。
 


6.2 周边质量

制品的周边质量必须符合表8的规定。

表8 周边质量

边部划分
 裸露边
 非裸露边
 
滑动边
 固定边
 
周边要求
 抛光边或细磨边(如果磨圆边。曲率半径由供需双方商定)
 粗磨边或倒棱边
 
缺陷
 爆边
 长为0.5-1mm的不允许密集存在,1mm以上的不允许存在
 每米允许长不大于10mm,宽不大于4mm,深不大于厚度三分之一的3个以上,其中长4-10mm、宽2-4mm,深度不大于厚度三分之一的不超过4个
 
叠差
 不允许存在
 1.0mm以下
 1.5mm以下
 
脱胶及胶合层变色
 不允许存在
 距边缘13mm内允许宽2-5mm、长8mm以下的1个
 距边缘5mm范围内不做规定
 
倒圆残留(亮斑)
 直径3mm以下或1.5mm*10mm以下的不超过3个
 
 
缺角
 不允许存在
 半径为5mm圆弧内的缺角,允许深3mm以下的1个,但需将角磨圆
 


7 试验方法

了.1 尺寸偏差

7.1.1 检验平型制品的尺寸偏差时,应将制品水平放在检验样架上,使其紧靠样架的一边(角),在对边(角)用塞尺测量制品与样架边之间的间隙。

7.1.2 检验弯型制品的尺寸偏差时,先确定制品的基准边。将基准边和检验样架上与之对应的基准线吻合,并使制品对于祥架左右的基准线距离大致相等,测得制品相对于样架基准线的误差,即基准边(图1中A)、纵向(图1中B)、横向(图1中C)及曲线部(图1中D)的尺寸偏差。

7.2 弯曲度

测量平型制品的弯曲度时,将其垂直立放,用钢直尺水平地靠近玻璃表面进行测量。弓形时以弧高除以弦长的百分比表示,波形时以波峰(或波谷)的高度除以波峰至相邻波峰(或波谷至相邻波谷)的距离的百分数表示。

7.3 吻合度

测量弯型制品的吻合度时,将制品按7.1.2的检验状态放置,用塞尺测量制品与检验样架之间的最大间隙。

7.4 外观质量

一般的外观缺陷用目视检查,对着均匀照明的磨砂玻璃的背景,距样品玻璃500m m处观察,在磨砂玻璃后面用大于300 ix的白光透过。检验时应避免阳光直射样品玻璃

8 检验规则

8.1 抽样与组批规则

8.1.1 前风窗玻璃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按表9进行抽样。前风窗以外玻璃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按表10进行抽样。

8.2 判定规则

一批玻璃的样本中,若不合格数等于或大于表9或表10的不合格判定数,则认为该批产品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。

表 9 前风窗玻璃尺寸 、外观检验抽样表

批量范围


 样本大小


 尺寸
 外观
 
AE
 RE
 AE
 RE
 
≤50
 8
 1
 2
 1
 2
 
51-90
 13
 1
 2
 2
 3
 
91-150
 20
 2
 3
 3
 4
 
151-280
 32
 3
 4
 5
 6
 
281-500
 50
 5
 6
 7
 8
 
501-1200
 80
 7
 8
 10
 11
 
1201-3200
 125
 10
 11
 14
 15
 
注:

1)AE为合格判定数

2)RE为不合格判定数

 
 


表10 前风窗以外玻璃尺寸、外观检验抽样表

批量范围


 样本
 样本大小片
 累计样本大小片
 尺寸
 外观
 
AE
 RE
 AE
 RE
 
≤50
 第一

第二
 5

5
 5

10
 0

1
 2

2
 0

3
 3

4
 
51-90
 第一

第二
 <8

<8
 <8

16
 0

3
 3

4
 1

4
 3

5
 
91-150
 第一

第二
 13

13
 13

26
 1

4
 3

5
 2

6
 5

7
 
151-280
 第一

第二
 20

20
 20

40
 2

6
 5

7
 3

9
 6

10
 
281-500
 第一

第二
 32

32
 32

64
 3

9
 6

10
 5

12
 8

13
 
501-1200
 第一

第二
 65

50
 50

100
 5

12
 9

13
 7

18
 11

19
 
1201-3200
 第一

第二
 80

80
 80

160
 7

18
 11

19
 11

26
 16

27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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